国内足球 2026-04-08 16:20:06
北京时间4月8日,中国足协公布本赛季第二期裁判评议结果,本期共评议3个判例,分别来自近期的中超联赛相关俱乐部的申诉。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
中超联赛第3轮,河南俱乐部彩陶坊VS武汉三镇。比赛第76分钟,裁判员判武汉三镇8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附近对河南俱乐部22号队员犯规,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外,由河南俱乐部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并向武汉三镇队8号出示黄牌,VAR未介入。
河南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内,本方应获得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

判例二
中超第4轮铁人2-1国安一战中林良铭进球被吹,评议认为裁判判罚曹永竞(37号)犯规的决定错误,鸣哨时机不对。
足协评议内容如下:
中超联赛第4轮,辽宁铁人楠波湾VS北京国安。比赛第58分钟,北京国安进球。裁判员在球进入球门前鸣哨停止比赛,并判北京国安37号队员在之前的争抢时对对方守门员犯规,进球无效,由辽宁铁人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VAR未介入。
北京国安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应判本方进球有效,裁判员应先允许进球后,再通过VAR确认。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北京国安37号在进攻跑位时,对方队员对其有手部动作。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触球后倒地,双方发生接触,北京国安37号有减速躲避动作。
另外,评议组指出:裁判员在球发展至边路,攻方再次突破传中形成头球射门前

判例三
中超联赛第4轮,辽宁铁人楠波湾VS北京国安。比赛第1分钟,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外手触球。裁判员判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手球犯规,由北京国安队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并向辽宁铁人21号守门员出示黄牌警告。VAR未介入。
此判例无俱乐部提出申诉,但广受社会关注与讨论。对此,
此判例中,球处于空中,双方均有队员对控球权进行争抢,攻方北京国安队员并非已经控球或清晰明显地将要获得控球权,